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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發展遲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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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什麼是發展遲緩

發展遲緩兒童係指六歲以前兒童,因各種原因(包括內在神經系統、成熟狀況及受損程度,也受到生理條件、外在環境、學習經驗等因素的影響)所導致認知發展、生理發展、語言及溝通發展、心理社會發展或生活自理等方面,有發展速度緩慢或順序異常的現象。

(二)發展遲緩五種類別介紹

生理遲緩

生理發展也稱為動作發展。動作發展在嬰兒期的發展最為快速,分為粗大動作與精細動作發展,前者如身體移位之大肌肉運動,後者則是操弄物體,以及手眼協調等小肌肉動作。

認知遲緩

認知發展遲緩就是指認知的能力狀態,如個人對人與事物、概念以及邏輯之認識、記憶、理解與表達,與該年齡兒童相較有顯著發展遲緩者。

語言遲緩

兒童之語言理解或語言表達能力與同年齡者相較,有顯著偏差或遲緩現象而造成溝通困難者。包含音韻及構音障礙、嗓音異常、語暢異常與語言發展遲緩四種類型。當一個發展中的兒童有這些方面落後於該年齡之發展指標,即稱之為語言發展遲緩。

社會遲緩

社會和情緒行為通常是受到環境或文化刺激的影響,行為只是一種最後的功能,若兒童有該方面問題會影響到他的學習與活動能力。當兒童之行為表現不符合他目前生理年齡應有的狀態時,就可能有心理社會發展遲緩。

生活自理遲緩

當兒童不能發展至其年齡相當的生活自理能力,如溝通能力、人際互動、情緒、行為與人格特質等層面,以及其他方面的行為時,包含在不同情境環境中之適應能力時,即稱他們在生活自理技能方面有發展遲緩或障礙的現象。

►聯絡窗口:兒少及婦女福利科  戴淑萍小姐  電話:089-345106、341373、348419分機253

►兒童發展通報轉介暨個案管理中心-連主任及豐督導,089-333905、333929、333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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