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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有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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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兒津貼申請資格:

  1. 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
  2. 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
  3. 沒有領取托育補助(前項第三款所稱公共化或準公共托育服務,指與政府簽訂合作契約之居家托育人員、社區公共托育家園、托嬰中心。)

育兒津貼申請文件:

請申請人至兒童戶籍所在之鄉鎮市公所進行申請,或以掛號郵寄方式至兒童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社會課辦理,並請攜帶下列文件:

  1. 父母雙方身分證及印章。
  2. 申請表(可至公所領取、填寫或上本局網站下載)
  3. 郵局存簿封面影本(兒童或兒童之父或母其中一方)
  4. 全戶戶口名簿影本(須含兒童及父母)
  5. 2名以上子女之證明文件(如戶口名簿具詳細記事)。
  6. 一方為在臺無戶籍、大陸地區或外籍人士者,檢附居留證影本(無者免附)
  7. 其他選備文件 。

本津貼為申請制,自受理申請月份發給;如於兒童出生後60日內(日曆天)提出申請者,本津貼得追溯自出生當月發給。

本津貼撥款至兒童滿2歲止(含當月)。

補助款於每月25日(不分平假日、連假)撥付。

若掛號郵寄方式辦理,以收到申請資料上之郵戳日為受理申請日並以申請人檢附完整資料為受理申請日,若文件未備齊,應以書面通知申請人於十四個工作天內補正;屆期仍未補正者,應以書面駁回之。並以申請人檢附完整資料為受理申請日。

民眾如有申請疑義,可逕洽各鄉鎮市公所社會課。

聯絡窗口:兒少及婦女福利科 温小姐 電話:089-345106、341373、348419分機267


相關檔案:
10-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申復申請書.docx 06-臺東縣新制育兒津貼申請表_WORD(1120901適用).docx 11-臺東縣非監護人申請切結書.doc 08-臺東縣育兒津貼更改郵局帳號切結書-1.doc 09-臺東縣育兒津貼更改郵局帳號切結書-2.doc 05-臺東縣政府辦理育有未滿二歲兒童育兒津貼作業流程.pdf 01-衛生福利部 令.pdf 07-臺東縣新制育兒津貼申請表_PDF(1120901適用).pdf 03-育有未滿二歲兒童育兒津貼申領作業要點(1120101適用).pdf 04-育有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問答集(112101適用).pdf 02-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107年-113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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