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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育公共及準服務 (托育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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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育公共及準公共服務費用 (托育補助 )申請要件:

一、須符合下列 項申請要件:

(一)未滿2歲兒童送請托育公共及準公共服務提供者照顧。

(二)經直轄縣 (市)政府依社會救助法審核認定為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或弱勢家庭。

(三)兒童送托日間托育、全日托育、夜間托育,且每週時數達30小時以上。

(四)申請期間,該名兒 童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領取育兒津貼或其他政府同性質之津貼。

(五)兒童之父母(或監護人)不得指定一對一收托。但發展遲緩、身心障礙、罕見疾病或有其他特殊狀況之兒童,不在此限。

聯絡窗口:兒少及婦女福利科  鍾小姐  電話:089-345106、341373、348419分機263

二、每名兒童補助金額如下表:

項目

托育補助

托育補助

補助條件補助金額

公設民營托嬰中心

準公共托嬰中心 準公共保母

家庭類別

一般家庭

中低收入戶

低收入戶

弱勢家庭

一般家庭

中低收入戶

低收入戶

弱勢家庭

第1胎

7000

9000

11000

13000

15000

17000

第2胎

8000

10000

12000

14000

16000

18000

第3胎以上子女

9000

11000

13000

17000

18000

1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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